市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季度供销社综合改革自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4-12 09:37 编辑:管理员 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各县(市、区)供销社:
根据《省社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综合改革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鄂合办〔2018〕20号)要求,请各县(市、区)社对照党委政府下发的综合改革文件,对标任务要求,逐项检查执行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新问题,并提出相关推进措施或政策建议。自查报告要求在总结去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详列本年度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安排。自查工作在4月中旬之前完成(文字2000字以内),并于4月18日前将经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自查报告扫描件和word版同步报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改革办)。
联系人:任慰
联系电话:0712-2823609
邮箱:316323306@qq.com
市供销社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根据《省社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综合改革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鄂合办〔2018〕20号)要求,请各县(市、区)社对照党委政府下发的综合改革文件,对标任务要求,逐项检查执行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新问题,并提出相关推进措施或政策建议。自查报告要求在总结去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详列本年度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安排。自查工作在4月中旬之前完成(文字2000字以内),并于4月18日前将经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自查报告扫描件和word版同步报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改革办)。
联系人:任慰
联系电话:0712-282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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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