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工程当前位置: 主页 > 新网工程 >

2015年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5-08-20 11:35 编辑:管理员 有 位读者读过此文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切实发挥“新网工程”项目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审批规程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三农”工作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遵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不断完善“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资金使用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竞争择优、综合评价。在“新网工程”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过程中积极引进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竞争机制,公开“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分配及项目遴选全过程。对“新网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既注重专项资金当前的使用效果,也综合评价财政资金的预期使用效益,确保竞争性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二)突出绩效、重点优先。在“新网工程”项目立项及资金分配过程中始终突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围绕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包括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等四大网络建设的有关项目,培育一批组织严谨、经营规范、服务创新、绩效突出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格局的要求,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积极支持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脱贫奔小康试点县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竞争立项内容
      (一)分配方向。根据《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关于印发〈湖北省跨部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商规〔2012〕12号)文件,拟将“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对我省供销社系统进行竞争性分配,专项用于省供销社出资企业及各市州县供销社出资企业“新网工程”项目的建设。
      (二)分配对象。
      1、申报主体为成立满一年,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包括电子商务企业)、再生资源经营等企业。
      2、供销合作社全资或为申报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独立核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4、申报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项目已发生的投资(支出)总额标准为:县级供销合作社企业300万元以上,地市级供销合作社企业500万元以上,省供销社出资企业800万元以上。
      (三)分配方式。本次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分配采取专家评审、省供销社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
      (四)资金额度。竞争性分配的财政资金总额2500万元。项目计划数控制在40个以内,最低补助标准35万元。
      四、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上报实施方案(3月30日前)。省供销社拟定全省“新网工程”实施方案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发布招投标公告(4月10日前)。省供销社在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绩效目标、招投标公告等相关文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招投标主体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阶段(4月2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以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新网工程”项目申报表》和《“新网工程”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省供销社,省供销社聘请专家审核确定参加竞争性分配的项目名单。依据项目申报条件及项目重点,按拟确定项目的1:1.5的比例选取60个项目,并通知通过审核的项目单位制作项目文本报省供销社。
      (四)项目评审阶段(4月30日前)。省供销社聘请评审专家按照“新网工程”竞争性分配评审要求,对项目文本进行现场评审,独立打分,评审实行百分制。评审专家不少于5名,由技术管理专家、绩效管理专家和财务管理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名单由省供销社在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员的监督下,从“新网工程”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员由省供销社从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指导库抽取。
      (五)项目公示阶段(5月10日前)。省供销社在门户网站上差额公示遴选项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遴选项目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该项目的上报资格。公示期满,省供销社主任办公会对“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结果进行集体研究,确定中标项目名单。
      (六)上报审批阶段(5月20日前)。省供销社将项目申报情况、专家评审情况、公示情况及集体研究情况等写出书面报告,报省政府审批。省供销社根据省政府的批复,配合省财政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绩效意识。成立省供销社“新网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专班,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增强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意识。
      (二)实行综合评价,提高分配效率。建立健全“新网工程”项目立项、绩效申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及监督考核等各项综合评价机制,完善绩效管理方式,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全面提高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效率。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结果公正。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从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指导库抽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员,对专家遴选、专家集中评审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过程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上一篇: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
下一篇:河南民权县供销合作社着力实施新网工程深化综合改革